
期刊简介
“《中国生化药物杂志》于1976年创刊;办刊宗旨是:根据“基础与临床结合、普及与提高并重”的原则,通过报道有关生化药物的基础与临床研究最新进展,促进我国生化药物医学的健康发展以及与国际相关学术团体和单位的合作交流。本刊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5-1678,国内统一刊号CN 32-1355/R。本刊是面向海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期刊,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权威性。本刊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同时被美国《化学文摘》、《中国生物学文摘》、《中国药学文摘》等重要检索系统收录;是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国生物学文摘数据库的来源期刊。其主管单位是无锡日报报业集团,主办单位是无锡锡报期刊传媒有限公司;由《中国生化药物杂志》编辑部和北京数字医视传媒出版发行。本刊的读者对象为生化和生物技术药物领域的科技工作者、临床相关医生、医学院校的相关专业师生等。热忱欢迎从事药学、药理学、临床药理学、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医药技术等基础及相关临床医学专家、学者投稿。”
上海医药咋按照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07 15:09:49
《上海医药》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以“医药”为核心的综合性科技类期刊,是中国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并入选美国《化学文摘(CA)》、《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和《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曾多次被评为“华东地区优秀科技期刊”。
《上海医药》创刊40多年来,始终坚持“沟通产、销、用信息,密切工、商、医联系”之办刊宗旨,杂志的品牌和影响已广泛延伸至“医”、“工”、“商”等相关领域,为医疗机构、制药企业、零售药房的医药专业人员和政府医药管理部门的管理者提供大量具有实用价值的合理用药知识和医药科技信息,逐渐成为医师、药师和药学工程师业务交流、提高和继续教育的平台,以其独特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特点推进“医”、“药”融合,促进上海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
真诚欢迎各地作者踊跃投稿!
1、主要栏目
封面人物、专家论坛(讲座)、临床研究规范、药物临床、药物研发、医药论坛、药师实践、药讯荟萃、社区卫生管理、全科医疗和社区护理、疾病预防控制、继续教育等。
2、稿件要求
所有来稿应尽量做到观点明确、表达通顺、文字精练、逻辑清晰。要用规范的文字,忌用繁体字。专业技术类文章更应讲究科学性、逻辑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切忌泛泛而谈或内容陈旧,全文字数一般在6 000字以内。临床试验或动物实验应有相关伦理批件并须在文内注明。确保无一稿两投或多投等学术不端问题、不涉及保密、无署名争议,按要求签署本刊《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并上传投稿系统。
3、文稿书写格式及要求
3.1 题名
尽量做到简明、扼要,能最集中地体现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在20字左右,不设副标题或眉标题。
3.2 作者及署名
1篇稿件的作者数量不宜超过4人,须列出作者的单位名称、所在地、邮政编码;如作者来自不同的单位,须分别列出。并请另外注明通信作者和/或第一作者简介(包括职称、医学专长或研究方向、E-mail),并提供联系地址和手机号码。文稿凡属国家级或省部级基金资助项目,请写明项目编号,标注在文稿首页地脚,并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3.3 摘要和关键词
投稿需撰写摘要和关键词,并应提供英文标题、摘要和关键词,以便让读者选择阅读及数据库检索。摘要一般掌握在300字左右,用简洁的文字体现出目的、方法、结果、结论这4个要素。关键词以3~8个为宜。
3.4 正文
正文内容一般包括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等。各部分应分层次,但应尽量减少层次,一般分两个层次即可。字体:中文用宋体;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希文用Symbol。
3.5 图表
凡用文字已能说明的问题,尽量不用表和图;表和图的内容相互不要重复。正文中也不必重复其数据,但必要时可摘述其最重要的内容。
表格采用三线表,表注置表下。表(图)题样式如下:表(图)1(空两格)xxxx。
3.6 参考文献
引用参考文献一般为5~20篇,所列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年公开发表的重要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在正文中应有相应的标注序号(填写在方括号内,置右上角,例[1]、[5-7]、[8, 15]等),顺序不能颠倒。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参照GB/T7714-2015,作者3个以下全录,3个以上只列前3名,英文文章作者须按姓在前(全拼)、名在后(首字母)排列。
4、版面费
对于录用稿件按照排版后700元/页标准收取版面费,有基金项目资助的或质量较高的稿件,版面费可予以一定折扣。
5、稿件处理
投稿后请留意查收邮件,编辑部将通过邮件与投稿人保持联系。文章发表后,第一作者可获得当期杂志。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杂志社有权对来稿进行文字修改、删节,对格式作必要的调整。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需征得作者同意,不同意删修者必须来函声明。来稿决定刊用后,本杂志社有权以光盘、网络期刊、数据库等其他方式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