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中国生化药物杂志》于1976年创刊;办刊宗旨是:根据“基础与临床结合、普及与提高并重”的原则,通过报道有关生化药物的基础与临床研究最新进展,促进我国生化药物医学的健康发展以及与国际相关学术团体和单位的合作交流。本刊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5-1678,国内统一刊号CN 32-1355/R。本刊是面向海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期刊,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权威性。本刊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同时被美国《化学文摘》、《中国生物学文摘》、《中国药学文摘》等重要检索系统收录;是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国生物学文摘数据库的来源期刊。其主管单位是无锡日报报业集团,主办单位是无锡锡报期刊传媒有限公司;由《中国生化药物杂志》编辑部和北京数字医视传媒出版发行。本刊的读者对象为生化和生物技术药物领域的科技工作者、临床相关医生、医学院校的相关专业师生等。热忱欢迎从事药学、药理学、临床药理学、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医药技术等基础及相关临床医学专家、学者投稿。”
发表的论文不是现在所在单位,是否可用于评职称?
时间:2024-06-04 09:44:10
许多专业人士在评职称时面临一个疑问:如果发表的论文不是以本单位名义,那么这篇论文是否还能用于职称评定?通常,职称论文的署名确实需要包含本单位名称,因为这涉及到单位的基本信息和论文的真实性验证。当论文发表并在1-3个月内被数据库收录后,职称评定部门会核实论文的真实性,且通常是以单位名义进行搜索确认。
当我们探讨“非本单位论文是否可用于评职称”这一问题时,首先要明确的是,评职称论文必须满足本单位职称文件所规定的具体要求。如果提交的论文不符合这些要求,很有可能不会得到认可,从而无法为职称评定加分。
然而,在实际工作生涯中,人们可能会因各种原因更换工作单位,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那么,如果在前一个工作单位期间已经发表了论文,这篇论文是否还能在新单位用于评职称呢?答案是可能的。如果需要,作者可以向原单位或编辑部申请开具相关证明。但也要注意,有些单位可能不认可在非本单位期间发表的论文,这时作者就需要在新单位重新按照要求发表评职称论文。
由于不同职称单位对职称论文的要求存在差异,因此“非本单位论文是否可用于评职称”这一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一般而言,除非职称单位明确规定只认可本单位名义发表的论文,否则非本单位的论文也是有可能被接受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参评人在发表职称论文前,先与本单位进行确认,以确保论文的有效性。
总结来说,关于“发表的论文不是本单位的,是否可以评职称”的问题,并没有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答案。它取决于具体的职称评定要求和单位政策。因此,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要求至关重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随时咨询云平文化的在线编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