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化药物杂志

期刊简介

               “《中国生化药物杂志》于1976年创刊;办刊宗旨是:根据“基础与临床结合、普及与提高并重”的原则,通过报道有关生化药物的基础与临床研究最新进展,促进我国生化药物医学的健康发展以及与国际相关学术团体和单位的合作交流。本刊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5-1678,国内统一刊号CN 32-1355/R。本刊是面向海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期刊,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权威性。本刊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同时被美国《化学文摘》、《中国生物学文摘》、《中国药学文摘》等重要检索系统收录;是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国生物学文摘数据库的来源期刊。其主管单位是无锡日报报业集团,主办单位是无锡锡报期刊传媒有限公司;由《中国生化药物杂志》编辑部和北京数字医视传媒出版发行。本刊的读者对象为生化和生物技术药物领域的科技工作者、临床相关医生、医学院校的相关专业师生等。热忱欢迎从事药学、药理学、临床药理学、生物化学、医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医药技术等基础及相关临床医学专家、学者投稿。”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中的5个 “死亡操作”

时间:2025-05-09 11:51:34

在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中,以下 5 个 “死亡操作” 可能导致申报人直接被拉黑:


  1. 材料弄虚作假:这是最严重的问题,包括伪造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论文发表证明、临床病例等材料,或夸大自己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比如,伪造论文发表的期刊或篡改论文的作者排名,虚构自己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一旦发现材料造假,不仅会被取消当年的评审资格,还可能被记入职称失信黑名单,在规定期限内禁止申报职称,甚至会影响个人的职业声誉和发展。

  2. 违反申报条件:不满足申报的基本条件,如学历、资历、专业年限、继续教育等要求。例如,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就提前申报,或者没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另外,申报专业与实际从事专业不一致,或者不符合相关的执业资格要求,也属于违反申报条件的情况。比如,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申报公共卫生专业职称,或者没有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却申报医师系列的高级职称。

  3. 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论文是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代写代发等学术不端行为,会严重影响评审结果。即使论文是自己撰写的,但如果存在数据造假、夸大研究成果、一稿多投等问题,也会被视为学术不端。比如,抄袭他人论文的部分内容,或者编造实验数据来支持自己的研究结论。一旦论文被认定存在学术不端,不仅该论文不能作为评审材料,申报人还可能面临严重的处罚。

  4. 隐瞒不良记录:申报人如果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情况,刑期或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却隐瞒不报,或者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仍进行申报,一旦被发现,将直接被取消评审资格3。此外,之前在职称评审中存在违规行为,被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内,再次申报也会不被通过3。

  5. 单位推荐环节违规:在单位推荐过程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推荐资格,如贿赂单位领导或评审委员会成员、拉关系走后门等。或者单位在推荐过程中不遵守相关程序,如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被推荐上报。例如,申报人通过给单位领导送礼等方式,让单位在推荐时给予关照,或者单位没有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就盖章推荐,结果申报人的材料存在虚假内容。这些行为一旦被发现,不仅申报人会受到处理,单位也可能会被追究责任。